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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6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邮编:650500;
(2)莲华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3)新迎校区: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邮编:650051。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
。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培养模式、学制、学费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住呈贡校区。高职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住新迎校区。
第九条 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在同一类别下,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学生意愿等进行双向选择分流到具体专业进行培养。
第十条 学校实行基于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
建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临床医学专业基本学制为5年,弹性学制4-8年;其它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3-7年。
第十一条 学费: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分以下三个类别,其中:
(1)普通本科专业:文学类专业3400元/学年;
法学、管理学、
经济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专业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9000元/学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先查看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计划来源表”,确定在本省投放的招生计划培养类型属于“普通本科”还是“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六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续考生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份,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八条 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同批次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中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所报专业无法满足又无法调剂到其它普通本科专业时,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1)承认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按学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3)有关调剂、退档,参照本章程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项目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
飞行技术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本省高考总分60%及以上(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
英语单科成绩90分及以上。按照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依照优先考虑政策性加分、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该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飞行技术专业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
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子邮箱:xjw@kmust.edu.cn。
第三十条 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为4人间和6人间,4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6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新迎校区为6人间公寓,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6人间和8人间普通宿舍,普通宿舍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学年4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家长的要约或者承诺。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工作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871-65194108
城市学院(高职本科):0871-63346080
考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网站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告
E-mail:kustzb@126.com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布网站:
/zsjy/bkszs.htm
去招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
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专科、本科、研究生。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位于四川省商贸学校内,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
交通运输、
导航工程、
应用气象学、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飞行器适航技术、
航空航天工程、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
www.cafuc.edu.cn
招生网址:
E-MAIL: zsk@cafuc.edu.cn
微信公众号:cafuc_zsc。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处(招飞中心)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一)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
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本专业详情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招飞简章》,查询网址:
/。
(二)
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三)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不低于0.7、双眼远视力不低于1.0(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四)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五)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六)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七)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八)电子
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九)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一)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二)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三)
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四)
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五)
物流工程专业(
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六)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七)
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八)
安全工程专业(
航空油料储运安全):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十九)
消防工程专业: 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二十)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二)
物联网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三)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二十四)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五)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六)
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山东考生报考细则请详见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
(二十七)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山东考生报考细则请详见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
(二十八)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入学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第十六条 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除应用心理学专业、英语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外,其余专业应无色盲色弱。安全工程专业(航空油料储运安全)及消防工程专业应无嗅觉障碍。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九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质量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一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参考相关单科成绩(飞行技术专业不享受任何政策性加分)。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分专业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邻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一般为1分,不超过3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院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考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我院所有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
第六章 选考科目设置
第二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部分省市,我院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依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提前面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4440—4920元/年。
第二十七条 住宿费12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民航报杯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九章 报到注册
第三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所在街道、乡镇、当地民航招飞办(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适用)证明,向我院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专业学习。
第三十二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学生,学院根据社会用人需求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符合专业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转入其申报专业学习。
第十一章 学生毕业
第三十三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十二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对我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38-5183165。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负责解释。

合肥腾飞学校航空专业的身高标准是多少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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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男生174~182cm;女生160~172cm。
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的初、高中毕业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高:男生174~182cm;女生160~172cm;
4、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5、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
6、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X”型腿;
7、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 阴性;
8、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
9、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10、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扩展资料
1、乘务知课程:机场的航空运输服务与管理、民航旅客与货物运输、客舱设施与服务、航空服务礼仪、航空法、民航概论、中国航线地理、民航服务心理学、乘务英语、飞机起降原理、客舱安全管理等。
2、文化提升类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播音与主持、舞蹈与形体训练、化妆技巧与形象设计、跨文化交际(英)。
3、实践环节类:广播电视栏目主持、演艺实践;公益广告拍摄;国内空姐大赛;各航空公司、星级酒店、国际邮轮顶岗实习;专业艺术比赛等。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点亮采纳哦,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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